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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法到身边!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“8·15”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
2026-08-18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张亮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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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18

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扎实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施行宣传普及工作。2026年8月13日,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,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博物馆广场、沈家河国家湿地公园,开展“践行生态环境法典·守护绿水青山家园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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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大叔,您知道吗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,这是宣传手册,您可以看一看……”“阿姨,您好,这是贯彻生态环境法典、守护美丽家园倡议书,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家园。”博物馆广场宣传现场氛围热烈,干警设置咨询台、悬挂宣传横幅、摆放宣传资料,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手册与环保宣传品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水生态环境保护、土壤与地下水保护、噪声管控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污染治理、绿色低碳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宣讲。结合非法排污、非法捕捞、乱砍滥伐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细致解读破坏生态环境应当承担的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责任,引导群众从节约用水、垃圾分类、绿色出行等身边的小事做起,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,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。

  “以前总觉得破坏点花草、随手扔垃圾都是小事,听了检察官的讲解才明白,破坏生态环境不仅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,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。”一位现场群众听完讲解后感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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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随后,干警们前往沈家河国家湿地公园,面向来往游客开展沉浸式普法,向游客讲述沈家河从“泥沙淤积、水质浑浊”到“水清岸绿、荷香满园”的治理历程,告诉大家这份水清岸绿的美好来之不易,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。结合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向游客讲解湿地涵养水源、净化水质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生态价值,重点普及破坏湿地、非法捕猎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,劝导游客杜绝踩踏植被、随意丢弃垃圾等不文明行为,倡导文明游园、爱护湿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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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以前只觉得这里风景优美,听完检察官的讲解,才懂得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。今后我会带着孩子多学习环保法律知识,让孩子从小就树立生态环保理念……”一位带着孩子游玩的游客说道。

  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,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。下一步,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,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,紧盯湿地、清水河等重点生态区域,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生态法治防线,用坚实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。



【作者】:张亮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